【进口知识】进口榴莲你需要知道的那些事

信息来源:12360海关热线所属栏目:进口知识浏览次数:354发布日期:2022-11-03

除鲜吃外,榴莲还被制成各种糕点,近年来,榴莲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喜爱,成为我国进口量排名前列的水果。进口水果应在我国的检疫准入名单内,目前我国允许进口新鲜榴莲和冷冻榴莲。

检疫审批

1.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在签订进口新鲜榴莲贸易合同或协议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海关总署申请办理进境新鲜水果检疫审批手续,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以下简称《检疫许可证》)。

(1)申请单位可登录海关总署的“互联网+海关”并在动植物检疫模块下选择相应的类别办理《检疫许可证》,复制并通过浏览器打开网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

(2)海关根据审核情况,自初审机构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签发《检疫许可证》或者《检疫许可证申请未获批准通知单》。二十日内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经海关总署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3)《检疫许可证》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可在许可数量范围内分批进口,可以跨年度使用。

2.注意事项

(1)进境新鲜水果仅能从《检疫许可证》上的“进境口岸”入境,进境口岸应具有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资质。

(2)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名单可登录海关总署门户网站→“ 专题专栏 ”→“ 业务专栏 ”→“指定监管场地名单”查询,或直接复制网址并通过浏览器打开查询: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ztzl86/302310/2394720/index.html。

(3)冷冻榴莲需要检疫准入,但不需要办理检疫审批,也不需从指定监管场地进口。

报关单证和要求

1.报关需要提供的单证

进口榴莲申报时除提供一般贸易性单证外,还需提供如下单证:

(1)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输出国家/地区国家植物检疫证书;

(3)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卫生证书;(仅适用于冷冻榴莲果肉或浆料)

(4)果温探针校正记录、冷处理结果报告单、由船运公司下载的冷处理温度记录;(仅适用于要求实施冷处理的水果)

(5)热水处理温度探针校正报告、处理温度记录。(仅适用于要求实施热处理的水果)

2.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1)植物检疫证书的内容与格式应当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ISPM第12号《植物检疫证书准则》的要求或双边国家议定书的要求。

(2)用集装箱运输进境的,植物检疫证书上应注明集装箱号码。

(3)已与我国签订协定(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的,还应符合相关协定中有关植物检疫证书的要求。

(4)植物检疫证书上的进口商和所办理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上的收货人以及进口贸易合同的买方应三者一致。

3.包装箱和标签要求

(1)包装箱上应用中文或英文注明水果名称、产地、果园注册代码、包装厂名称或注册代码。

(2)马来西亚输华冷冻榴莲的每个包装箱和零售包装盒上应使用中文和英文标明货物名称、生产地点和产品加工状态、原产地、加工厂和出口商的名称和地址、包装日期、保质期和净重等信息,每个发运货物的托盘上用中文标明“本产品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

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1.进境检验检疫

当榴莲到达入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入境。

检验检疫内容主要包括核查货证,核对植物检疫证书和包装箱上的相关信息及官方检疫标志,检查水果是否带虫体、病征、枝叶、土壤和病虫为害状,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抽取样品实施安全卫生等项目检测。

2.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1)除害处理:

发现检疫有害生物或其他有检疫意义的活的有害生物的,具备有效处理方法的,实施除害处理,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放行。

(2)以下情况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a.植物检疫证书或许可证等相关证书无效、货证不符的;
b.包装箱上未用中文或英文注明水果名称、产地、果园注册代码、包装厂名称或注册代码的;
c.来自未经注册的果园或包装厂的(泰国冷冻榴莲除外);
d.发现带有枝条、叶片或土壤的;
e.经检验检疫不合格又无有效除害处理方法、有毒有害物质检出量超过中国相关安全卫生标准的。

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泰国热带水果进境检验检疫要求》
《关于允许马来西亚冷冻榴莲进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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