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龙进出口清关流程

所属栏目:进口知识浏览次数:859发布日期:2023-09-13

动物源性中药材是指动物的药用部分,采收后经初加工形成的原料药材。我国对进口动物源性中药材实施准入制度,具体的准入名单可登陆海关总署网站“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检疫要求和警示信息--准予进口中药材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查询,目前已取得准入的国家及其产品如下:

目前能够进口的只有原产国为泰国的地龙。

动物源性中药材

地龙

地龙为环节动物门钜蚓科动物,最早的中药学专著《神农本草经》中收载的67种动物药中就有蚯蚓。在《神农本草经》列为下品,具有清热定惊、通络、平喘、利尿的功效。常炒制后用于高热、神昏、惊痫抽搐、关节痹痛、肺热喘咳、尿少水肿、高血压等症。主含多种氨基酸。由于生品腥味太重,故入药一般需经炒制。传统用地龙,制法很多,主要有药制、醋制、熬制、酒制、油制、蛤粉炒制、盐制等法,使其质地松泡酥脆、去毒性、矫正臭味及便于煎制服用。

海关提示:所有种类的动物源性中药材在进口前需要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许可证

该审批事项的办理形式为网上办理。申请单位登录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向海关提交材料(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 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入“行政审批”版块办理),海关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单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申请后,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全面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过境动物、进境特定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

以上种类的中药材如被列为濒危物种(《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在上报资料中还需随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颁发的“同意进口野生动物制品的行政许可决定”。除此之外,进口中药材也应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关监管要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其监管职责对进口药材实施检验并签发《进口药品通关单》。

进口的动物源性中药材必须由具备资质的指定加工企业进行加工生产,在完成合格评定程序后,方可上市销售。海关总署还会更新《进境动物源性中药材存放、加工指定企业名单》。

在货物进境之后,药检所会根据货物所提交的具体资料,做实地的取样,然后在药检实验室进行检测,做药典确认,确认是否符合中国药材标准。产品合格之后进入药材公司的备案仓库之中,由当地企业的药监局进行销售以及溯源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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