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VIP可见
- 【发文机关】VIP可见
- 【贸易方式】一般贸易
- 【进出口方式】出口
- 【违法类型】伪报、瞒报税号,检验检疫违规(未报检)
- 【违反法条】罚款
-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7号发布)第九条第二项及其附件2《海关检验检疫行政处罚常见案件裁量基准》第39项裁量
- 【处罚金额】63000元
- 【案发时间】VIP可见
- 【处罚时间】VIP可见
- 【当事人】VIP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