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VIP可见
- 【发文机关】VIP可见
- 【贸易方式】一般贸易
- 【进出口方式】出口
- 【违法类型】品名申报不实,税号申报不实
- 【违反法条】罚款
-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和第五项、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2023年第182号公告)第十六条
- 【处罚金额】30000元
- 【案发时间】VIP可见
- 【处罚时间】VIP可见
- 【当事人】VIP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