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编码归类查询
Z2006-0296
4107
牛正面手套革是由蓝湿牛皮经过削薄、搅打、软化、拉伸及去除不合格部分等工序制得,该商品经裁剪后即可生产手套。
根据《税则注释》第四十一章总注释,商品的加工工艺符合鞣制或鞣后干制后经进一步加工的皮革的范畴,所以不能按鞣制或鞣后干制但未经进一步加工的皮张归入品目41.04项下。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牛正面手套革应视其规格(整张皮、非整张皮)、加工程度(剖层皮、未剖层皮)等归入税目41.07项下。1999-2006年第一期(归类决定编号:Z2006-0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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