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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类指导意见(决定)
  1. 相关编号

    W2018-62

  2. 决定税号

    871160

  3. 商品名称(中文)

    两轮电动平衡车

  4. 商品名称(英文)

    Two-wheeled, self-balancing, electrically-powered transportation device

  5. 商品名称(其他)

  6. 商品描述

    两轮电动平衡车,专为承载单人而设计,适用于低速区域如人行道、小路和自行车道,最高时速10公里/小时,每次充电最大行驶距离15-20公里。
    该装置通过内置的陀螺仪和加速度传感器,运用动平衡原理控制前进、后退、转弯和停止,其控制通过操作者身体姿态变化实现。

  7. 归类意见

    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公告〔2018〕159 号,2018.12.1生效,归类决定编号W2018-62)

  8.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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