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公布)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Ⅲ)(见附件1)。同时,根据我国进出口商品及国际贸易实际,海关总署将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2023年公布的部分商品归类意见转化为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2)并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Ⅲ).docx
2.根据世界海关组织有关商品归类意见转化的商品归类决定.docx
海关总署
2024年12月18日
该产品为长方体形块。经自由锻锻造成型,后通过铣削加工去除氧化皮、脱碳层等表面缺陷,以满足尺寸和形状公差(宽度、厚度、平直度等)。该产品用于制造塑料模具,可以(水平或垂直或两者兼有)分割成具有特定尺寸的坯料,以满足最终用户的要求。该产品不需要进行热轧和/或锻造等任何进一步的热加工。
尺寸:203mm*610mm*3155mm和114mm*610mm*3155mm。
化学成分:碳:0.35-0.42%,硅:0.6-1.4%,锰:0.2-0.8%,铬:13.1-14.1%,钒:0.1–0.4%,硫:<0.005%,磷:<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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